為了解決路邊及路外公有停車場車輛久占停車問題,台北市停管處將針對久停且未繳費車輛進行2階段通知並拖吊,逾期不領者,公告3個月後將進行拍賣。
依照「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北市停管處自2019年7月1日起分別針對逾15日及30日久停且未繳費車輛,進行2階段張貼「久停車輛預告通知」及「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
張貼期滿後進行拖吊移置至停管處車輛保管場,並通知車輛所有人領回,若屆期不領者,經公告3個月後進行拍賣。停管處表示,這項措施的目的在於,提醒久占停車位的車主應盡速繳納費用,避免後續車輛遭到拖吊。
經統計,從2019年7月1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已張貼汽機車共850輛;經張貼期滿後仍不繳費遭拖吊者共有332輛,其餘518輛均已繳費或駛離。停管處呼籲,久占停車位的車主除了盡速駛離停車位外,也要繳納停車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勿存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