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局分析交通事故發生原因,發現常是民眾駕車用手機而釀禍!經過換算,當車輛時速達40公里時,低頭看手機1秒等於盲駕11公尺!短短1秒間可能釀禍,遺憾終生,且汽車駕駛分心導致的交通事故往往較機車嚴重。
近期,英國政府便計畫針對開車時駕駛使用手機的規範進行修法,並有意全面禁止駕駛在車輛行駛時直接操作手機。根據英國當地規範,法規禁止駕駛在駕車時用手持裝置通話、傳簡訊或是網路連線等「互動式通訊」。英國交通部計畫在修法後擴大禁用範圍,包含:拍照、攝影、瀏覽歌曲清單及玩遊戲都將納入禁制。英國汽車協會主席Edmund King針對修法回覆:「新的法規將有助於讓駕駛了解,開車時使用手機的危險性和酒駕相同,是社會上不容接受的!」
台灣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相關的規範,禁止駕駛在行駛道路及停等紅燈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電腦或類似裝置進行通話、撥接、數據通訊等行為,違者分別處汽、機車駕駛新台幣3000元及1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