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大型車職業駕駛年齡限制在 65 歲,但考量客運業駕駛人員長期不足,相關公協會也不斷向交通部反映,希望在駕駛身體狀況可以管控的情況下,能放寬年齡限制。

對此,交通部已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在限制駕駛只能日間行駛、客運駕駛只能行駛跨一縣市的距離、遊覽車只能做交通車的前提下,放寬年齡限制至 68 歲,最快今年下半年可上路;交通部表示,目前年滿 64 歲駕駛共 3,369 人,待法規順利修正後就可延長駕駛年齡上限。

有鑑於人口高齡化社會及延後退休年齡已為國際趨勢,交通部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及參考國外相關國家經驗,並考量汽車運輸業駕駛人力不足現象,已影響相關產業發展,所以有延長大型車職業駕駛人駕駛執照持照年齡上限需求。

不過大型車因車重、馬力大、內輪差及行車視野死角大,發生事故危險性遠高於小型車;在考量年滿 65 歲之大型車駕駛人駕車疲勞程度、體格體能負荷程度、夜間視力退化等因素,無法向計程車一樣通過體檢就放寬,還需要有其他限制才能夠放寬年齡限制。

根據修正條例,放寬年齡限制的大型車駕駛,僅能在日間(上午 6 點至下午 6 點)開車,但從事港區散雜貨物及貨櫃運送,因配合港區船舶到港裝卸貨物作業,可由業者個案申請適用夜間駕駛;每日總駕駛時間以 8 小時為限,且連續駕車 3 小時,至少應有 30 分鐘休息時間,休息時間若採分次實施,每次不得少於 15 分鐘;連續 2 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 10 小時以上休息時間;遊覽車客運業限調派其駕駛交通車,不能再上山下海環島跑透透;國道客運路線駕駛起訖至多間隔一縣市路線。

大型車駕駛延長駕照年齡資格審查部分,交通部表示,相關項目是經與駕駛人醫學諮詢會討論後,決定參照現行 68 歲至 70 歲小型車職業駕駛人體格檢查項目作為相關配套措施;包含不能有高血壓、無法良好控制的糖尿病、心臟疾病、冠狀動派疾病、癲癇、腦中風、 眩暈症、重症肌無力等,或有客觀事實足以認定其身心狀況不能處理日常事務,及患有慢性酒精中毒及藥物依賴成癮,都無法通過體檢。此外,65 歲以上大型車駕駛,每年都需要經過體檢才能換發 1 年效期的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