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汽車駕駛違規記點期,將從6個月延長到兩年,一般駕駛違規記點達12點將吊扣駕照兩個月,且將首度納入照相或檢舉等逕行舉發,預計最快明年中下旬上路。

依照法規現制,闖紅燈或平交道、超速、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蛇行、逼車、大型重機行駛國道、車輛裝載物品不依規定等,將記違規點數1到33點。汽車駕駛人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將吊扣駕照1個月,且須接受道安講習4小時,一年內吊扣兩次將會吊銷駕照,不過到6個月後點數將歸零重新計算。

未來在修正後記點累計期間將從現行為6個月再延長,普通駕駛人延長為兩年,職業駕駛人延長為一年;前揭累計期間內違規記點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並刪除吊銷駕駛執照規定。

不過交通部考量首度將照相取締和檢舉等逕行舉發納入違規記點,駕駛人會因此快速累積違規記點點數,因此該次修法才會刪除吊銷駕照規定,以保障駕駛人權利。此外,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得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人可參加講習扣抵點數兩點,普通駕駛人一年一次、職業駕駛人半年一次。

有鑑於現行違規記點規則不比日本等國,有加重項目與延長規則,可以實現警惕效果,因此修法後希望也能達成這樣的效果,交通部表示,記點項目及點數另授權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規定。有些違規規劃會增加記點點數,有些違規會減少記點點數,但都還在討論中。

此次修正案,交通部預計自12月22起預告60天,明年2月底完成對外徵求意見,依法請行政院核准立法院審議,要看立法院時間。最快預計明年中可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