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消息指出,交通部長林佳龍在9/2「台灣計程車服務 2.0 升級計畫暨計程車汰舊換新成果展示」中宣布,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之車齡限制將放寬至 7 年,優先補助個人申請,車行申請則屬第二波。

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原本預計花 3 年更新 1.2 萬輛,但因申請踴躍,使時間縮短為 2 年,首年原訂補助 5 千輛也提高至 1 萬輛,第二年補助 4 千輛、第三年補助 3 千輛,總數為 1.2 萬輛。符合資格者若換購燃油車可補助 15 萬元,換購油電複合車補助 25 萬元,換購電動車補助 35 萬元。在補助款發放方面,採用 2 階段方式,購車完成先核發 70% ,半年內無交通違規記點、駕照/牌照吊扣、吊銷或註銷、乘客申訴者,並通過教育訓練者,才能再申請其餘 30% 補助款。

除了補貼計程車汰舊換新,交通部長林佳龍先生也指示,全國計程車駕駛員關懷據點必須使用公共空間來設立,全國總數需達到 20 個,六都每一城市應有 2 個,藉此提供計程車駕駛員休息、法律諮詢、健康諮詢及財務諮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