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息,為改善汽機車噪音,環保署將修正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授權地方政府可用固定式或移動式的「聲音照相」以杜絕噪音車的危害,預計最快十月全台上路,違規者將被處以1800元至3000元罰緩。

根據統計,近兩年全台噪音車輛檢舉案件高達七成集中於六都,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最嚴重,噪音熱區路段約87處,且都在鄰近住宅區的市區道路,其中有八成四路段為速限50公里以下,為改善汽機車噪音,環保署將修正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授權地方政府可用固定式或移動式的「聲音照相」科學儀器來管理噪音車問題。根據草案,車道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車輛分貝不得超過86,速限50至70公里路段,分貝不得超過90,一旦經檢測儀器舉發將直接開罰,同時通知車主改善並接受驗車。

值得注意的是,聲音照相將比照測速照相,在一定距離前立牌提醒用路人。未來也會訂定儀器設備規範,系統都要通過認證並定期校正,以免重演區間測速照相事件的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