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統計減徵貨物稅政策自2016年的1月8日上路至去年11月,已經約有200萬台汽機車受惠,退稅額度也達到336億元。

依據規定,汽車減徵5萬元、機車減徵4,000元,根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前11月汽車核退台數為13萬5000多台、核定退稅額度67億元;機車33萬5000多台,核定退稅額度約13.44億元。從2016年1月到去年11月止,汽車台數已經有55萬台、核定退稅額度為274億元;機車有153萬台,額度有61億元,共計336億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整理了六大許多民眾比較常詢問減徵貨物稅的問題並且給予答覆,讓民眾了解汽機車汰舊換新時應該如何應用:

一,汰換舊車的條件為何?包含汽車(包含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登記持有滿1年以上、出廠6年以上;機車則是登記持有滿1年以上、4年以上、150c.c以下。

二,舊車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持有時間是否會中斷?其實會併入計算,不會中斷。

三,報廢或出口公司名下的舊車,新車登記在負責人的名下是否可以是用減徵?中區國稅局說,並不可以,舊車及新車應該登記為同一人、配偶或者二等親(含血親或姻親)以內的親屬所有。

四,購買全電動車是否可以申請減徵?全電動機車是免徵貨物稅的,所以也沒有減徵貨物稅的問題。

五,購買油電混和車或全電動汽車,是否可以減徵?中區國稅局說,油電混和車可以適用;至於全電動汽車,如果完稅價格140萬元以上,就已繳納的貨物稅可以適用;至於140萬元以下的全電動汽車原本就免徵貨物稅,也就不適用。

六,沒有保留舊車是否可以申請減徵?中區國稅局說,不用擔心,辦理車籍註銷時,請監理機關在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上加蓋持有期間,可替代舊車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