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北市交通局訊息,近期有共享機車業者擅自擴大營業範圍,將機車大量投放土城、汐止公有公路停車位,經里長反映後,新北市交通局限撤除機車,否則將撤銷試辦營運許可。
此前,為避免發生大量共享運具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交通局都要求各家共享運具業者於營運前,需提送營運計晝書申請審查,獲許可後才可試辦營運;若擅自擴展營運範圍、任意投車,除限期業者撤除,甚者將撤銷其試辦營運許可,以維護停車秩序和市容。
交通局表示,為了有效將新北市境內營運共享運具業者進行納管,以維護公共安全秩序和市容,「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目前已在議會審查中,未來各家業者於試辦期間營運情形也將會納入評量機制。
近期交通局接獲有里長投訴有共享機車大量投車,並長時間占用公有路邊停車位情形,經交通局查核發現該共享機車公司未經許可,擅自擴展營運範圍於汐止、土城等地區試辦營運,嚴重影響當地民眾停車權益,交通局要求業者立即限期撤除投放於汐止、土城的車輛,否則將撤銷其試辦營運許可。
交通局綜合規劃科表示,為避免發生類似oBike隨意棄置及占用的情況,導致大量共享運具占用路邊停車位,影響市民停車權益,交通局均要求各家共享運具業者需提送營運計晝書申請審查,獲許可後才可以投車試辦營運,而業者也應依所申請許可的營運計畫書所載內容確實執行,在兼顧綠能、環保與共享的理念下,避免運具影響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