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對應全台快速公路網絡的完善,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訂定快速公路拖救費用,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依據拖救費率表,小型車十公里基本拖救里程為一千五百元、大型重型機車兩千四百元,大貨車依車型、重量不同,從兩千六百二十五元至六千八百二十五元不等,大客車依重量分為八公噸以下四千兩百元、超過八公噸五千兩百五十元兩種;超出基本里程後,每公里加收費用從五十元至八十五元不等。
公路總局指出,明年元旦起,將有 18 家特約拖救車業者提供拖救服務工作,收費均有固定標準,民眾在快速公路若需拖救服務,可撥打公路總局服務專線,或110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由各縣市轄管警察局協助派遣。
拖救服務對象為大、小型客、貨車輛,不含車輛檢修及加燃料、加水,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並以黑色標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或「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字樣、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拖救人員均穿著所屬公司制服並配戴拖救服務工作證。
根據公總快速公路拖救費率規劃,小型車基本里程拖救費 1,500 元,超過後每公里加收 50 元;若車輛翻覆、撞入大車底盤、掉入山谷下、衝上護欄或邊坡等,可額外收取 1,800 元現場作業費;若陷入水溝、後輪破損、後輪或四輪傳動、底盤高度於 10 至15 公分等,加收 900 元。
另外,拖救車將事故車輛拖至警察局製作筆錄,或拖救車在現場等待被拖救車上人員轉乘接駁期間,等待費用以每小時 150 元計算,等待期間不足 30 鐘不予計費。大型車方面,拖救費用依照車輛噸數、車型不同有多種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