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解決停車費欠繳者的問題,新北市交通局自 2017 年修訂「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針對路邊久停欠費車輛完成拖吊 260 輛,並在今年 3 月 19 日配合政策執行交安大整頓。交通局停車營運管理科表示,新北市總計約 3 萬 5500 個路邊收費停車格,部分車主久停車輛占用車位,以報廢車、車牌已遭註銷車、欠稅欠(燃料)費車,以及涉及刑法的贓車居多,分別由環保局、監理單位、行政執行署和警方依法拖吊處理。
3月中旬的大整頓行動已經揪出 12 輛久停欠費車限期移車,限期內車主未完成移置,將依法執行拖吊。營運管理科指出,過去久停車佔位一停就是將近 120 天,除了上述違法車輛,交通局 2017 年修訂「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 7 條規定停放於同一半徑 100 公尺範圍內的路邊停車場,逾 10 日未繳費,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業者,將車輛移至指定處所,2 年來已清除占用車輛約 260 輛,若以 1 格路邊停車位 1 天平均周轉率為 3 輛車來計算,相當於清出 9 萬 3600 輛次停車空位。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這些久停車輛欠費平均約 2 至 3 萬元,加上拖吊後,車主領車時必須繳清欠費及拖吊保管費,經統計領回率僅 2 成,顯示多數車主意在棄車占用收費停車格,呼籲車主應將車輛停放適當處所,切勿任意棄置路邊占用公共資源而遭拖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