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訂定「孕婦及育有 6 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去年 6 月底上路,經 1 年宣導期,新北市交通局已於今年 6 月 29 日起全面稽查,未持有證明違規占用婦幼車位者,最高將處以 1200 元罰鍰。

雖然政府已有明確規定,但以高雄來說,近半年來車位佔用狀況依舊嚴重,從6-10月稽查下來發現,有 1,600 多件的違規,大多是沒有識別證而直接停入。高市交通局主秘黃榮輝表示,大概經過民眾或是停車場的管理者通報,大概 1,600 多件,那有成案的部分大概 200 多件被我們處分,那大概2成。

停車格認證不認人,目前都由停車場的管理員通報、舉發後,市府請行為人到案說明再判斷是否違規後開罰,違規確定者將依停車法處600到1200元罰鍰,直接隨機前往市內育兒中心停車場,的確發現有民眾違規使用,而家長也普遍反映,即使有證,有時真的是一位難求。

市府表示,這些停車位屬於優先使用,若停滿也可搭配一般車格來停車,但也有家長反映專屬車格數量太少,市府也回應將檢視轄區內停車場,若真有不足,再視狀況增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