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局日前赴議會交通委員會工作報告,議員關心電動車停車費的差別費率進度,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10處公有停車場電動車格位每小時將加收10元、若是停車不充電,再加收10元,若以汽車每小時40元計算,電動車格位等於每小時停車費最高60元,預計6月實施。

今年台北市登記電動車輛數超過4千輛,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管轄的公有停車場也逐步設置電動車的充電格位,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電動車格會設置有智慧地鎖,停車格位會自動辨識是否電動車,辨識是電動車,地鎖才會降下停放,由於部分停車場的充電裝置要做調整改裝,預計今年6月開始實施差別費率,初步會先在10個停車場實施,到今年底停管處公有自營的49處停車場將全部實施。

李昆振說,差別費率即是電動車格位會每小時將加收10元、若沒充電再加收10元,目前10處停車場的汽車費率為每小時30元至40元,假設以每小時40元計算,電動車若停放又沒充電則會收到60元。他提到,目前在家充電一小時7度、等於電費約21元,電動車若在停車場,最基本就是40元起跳,費用比在家充電貴,希望藉此提高周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