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民眾行的安全,交通部去年(2018/1/1)開始實施強制新認證小客車需裝配 ESC 電子式車身動態穩固系統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 ;其規定標準 9 人座以下轎車(M1類)及 3.5 噸以下小貨車(N1類)之新型車輛,均應裝置 ESC;而 2020年1月1日起M1 與 N1 類出廠車輛均需裝置 ESC。
電子式車身動態穩固體系統是一套整合 ABS 防鎖死煞車,循跡系統 TCS,車輛動態控制 VDC 及電子煞車分配 EBD 共同運作的系統,在各品牌的簡稱都不同,像是 ESC,ESP,VSA,VSC 或 VDC 等,但其作用都相同,根據台灣 ARTC 先前公佈歐洲及澳洲的研究報告中指出,搭載 ESC 的車輛,在澳洲可降低 29% 自撞率,歐洲則可降低 40%,顯見 ESC 對於車輛安全的重要性。
國內主管機關,規定 2018 年 1 月 1 日,新型小客貨車需配備 ESC,而 2020 年 1 月 1日,則是規定所有的出廠車款都需配備 ESC,基於法規的限制下,目前市場上仍有部分車款未配備 ESC,恐怕明年起將無法繼續販售。
根據官方資料,目前仍未配備 ESC 的車型包括 Nissan March、Nissan Livina 全車系、Mitubishi Colt Plus 全車系、CMC(中華) Zinger 全車系以及 Toyota Sienta 五人座經典版,其中不少是銷售週期相當長的熱賣車款,在車款推出之初並無 ESC 系統的配備,面對法規的改制,倘若沒有進行配備升級或改款,未來恐將面臨停產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