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酒駕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輿論反感,在法規現制修訂之前,為有效嚇阻酒駕累犯,交通部公路總局預計推動「震撼教育」,由台北區監理所將與板橋殯儀館合作,安排學員在殯儀館上酒駕道安課,並將禮儀廳仿效靈堂布置,更將讓參加道安講習的犯者遠方觀看大體冰櫃,這項政策預計 3 月底上路,希望能降低再犯機率。

根據統計,台灣近5年酒駕累犯人數達 20.56%,累犯違規件數則高達 38.10%,而目前酒駕來說,初犯會強制安排道安講習課程 6 小時、累犯2天12小時,然而酒駕累犯違規件數比例高達 4 成,為讓酒駕累犯體會受害家屬的痛,達到遏止再犯目的,公路總局在今年(2019)與台北殯儀館達成協議,除安排酒駕道安課學員到殯儀館參訪外,還要用禮儀廳上課,講習途中也會安排看冰櫃中大體。

現階段的酒駕防治多數係由監理所與創世基金會合作,希望達到強化矯正酒駕違規行為講習效果,並提供民眾更多面向生命再教育課程,不過因為酒駕比例逐年增加,為此,公路總局規劃與殯儀館合作。

據有關單位的文件顯示,台北區監理所預計於108年將規劃前往板橋殯儀館進行參訪,並使用其中禮儀廳,由台灣酒駕防制關懷協會理事長親自講授生命教育課程。而針對酒駕修法部分,各黨團代表與行政機關已召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罰則的協商。新的道交條例協商結論,除了將酒駕與拒絕酒測的罰金調高外,更將罰金改為累進制度,沒有上限。同時,對於累犯、共乘者等,也加上了相關規範,並且新增特殊識別車牌、考慮使用酒精鎖等外部協助,全面防堵酒駕。

在酒醉駕車加重刑責的問題方面,法務部宣示將朝「不確定殺人罪」修法,並在2月27日公布條文。其中酒駕致人於死罪的刑期,可處5到12年;酒駕致人重傷者處3到10年。至於再犯酒駕致死者,則可重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再犯酒駕致人重傷者,處5到12年有期徒刑。

除了行為人的處罰之外,沒收車輛也是修法重點,法務部在刑法185-3條增訂沒收條款,只要呼氣酒測達0.25mg/L者,不管車輛是否為酒醉者所有,一律沒收。但若沒收有過苛之虞、車輛為被沒收者生活條件必須、車輛價值過低,得不為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