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的通行權,交通部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倘若車輛沒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罰鍰上限從 3 ,600 元提高到6000元,若導致行人人受傷或死亡,除了刑責外,行政罰鍰也要加倍。
行人正穿越斑馬線,轉彎的公車和轎車卻繼續通行,人車交織,險象環生。為了保障行人穿越權,交通部公告修治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來不論是機車汽車,在交岔路口沒有禮讓行人,罰款從 3,600 元提高到 6,000 元。
這次修法擴大禮讓範圍,就算是沒有斑馬線的路口,只要沒有告示「禁止行人穿越」,汽機車都要禮讓。若是不禮讓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除了背負民、刑事責任,行政罰鍰最高36000元。另外也依照情節輕重不等,新增吊扣駕照相關規定。
有鑑於民眾擔心修法後舉證不容易。交通部表示草案修正後,將會依照程序公告60天,持續蒐集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