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旅行風氣的崛起以及車頂架設備的進步,現在有越來越多人會加裝車頂行李架作為增加酬載能力的選項,但由於車頂架屬於外加配件,在驗車時除了需要滿足已辦理變更並註記的條件,還需要將置放架上物品拆除始能檢驗。
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修正,日前已經獲得超過5千人連署響應。公路總局評估後從善如流,同意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上裝載物品(如置物箱、露營帳篷、車邊帳等)在驗車時得免予拆卸。
民眾認為,法規現制係依據是民國63年7月的公路監理座談,如今都已民國110年,長達46年前的商議事項至今都還作為檢驗標準,太過荒謬,因此提案修法,希望可以放寬相關規定;提案已有超過五千人連署。
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有關車輛定期檢驗應以空車為準,主要是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定期檢驗項目與基準規定,腳煞車、手煞車效能、平衡度、前輪側滑度應合於規定;若未以空車檢驗恐影響上揭儀器檢驗項目之公正性與正確性。
不過公路總局表示,經審議評估後認為,一般市售小型車車重多介於1200公斤至2500公斤間,車重量測誤差約24公斤至50公斤間,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上裝載物品(如置物箱、露營帳篷、車邊帳等)常鎖附固定於置放架上且重量約在30公斤以內,約等同車重量測誤差,影響車重有限,影響煞車力也甚微。
公路總局表示,考量國人日益重視休閒活動,再加上國際間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國人無法出國旅遊均轉向國旅,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上裝載物品日益增加(如置物箱、露營帳篷、車邊帳等),遇有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上裝載上揭物品得免予拆卸,是屬符合簡政且不違反儀器檢驗項目公正性與正確性的便民作法。
公路總局表示,同意辦理車輛檢驗遇有小型車固定式置放架上裝載物品(如置物箱、露營帳篷、車邊帳等)得免予拆卸,已向本案提議者聯繫,後續也將轉知各公路監理機關暨委託汽車代檢廠據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