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現制中自行車,即便是加裝座椅載小孩的親子共乘行為,都可依道交條例76條開罰300元至600元,雖然警方多以勸導為主,但許多民眾仍會擔心被取締。
根據消息,交通部現正著手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22條,訂定自行車合格組裝兒童安全座椅的標準,確保民眾使用自行車乘載幼童的安全性;屆時若民眾使用不合格座椅搭載幼童,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300元至600元罰鍰。另外,為讓警方執法時容易辨識,未來自行車加裝座椅,經審驗合格後,將會發給合格座椅標章,讓民眾黏貼於車輛明顯處。
至於自行車合法乘載幼童是否有限制,交通部表示,僅開放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加裝合格座椅載幼童,電動自行車則不開放。現規劃自行車中間安裝座椅,18歲以上民眾騎乘,可乘載1歲至4歲、體重在15公斤以下幼童;後座安裝座椅則可乘載1歲至6歲、體重在22公斤以下兒童。
本次法規修正,明年3月開放自行車合法載幼童後,若駕駛人未滿18歲、附載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不依規定使用合格車輛及兒童座椅,都可依法開罰300元至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