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量、便捷、易攜帶的電動滑板車在近年來掀起一股交通移動的熱潮,是許多年輕族群和上班族的最愛,不過法規現制並沒有認定電動滑板車屬於機車或者自行車,因此是禁止在道路上騎乘的,違反的話最重開罰 3,600 元。但有鑑於普及率的擴展,立法院計畫修法,授權給地方政府訂定上路許可範圍,其中台北市交通局打算採取「原則禁止,例外開放」的模式引來業者反彈聲浪。

圖:小米米家电动滑板车

在市區穿梭方便的電動滑板車,時速可達25公里,但由於目前法規未認定為機車、自行車,讓警方執法處於模糊地帶,北市警方多以勸導為主,但今年已取締46件,最重開罰 3,600 元,其中2件還發生事故。據悉,立法院一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正草案,未來會授權給地方政府,訂定上路許可範圍。

在各個縣市政府中北市交通局計畫採取「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但開放哪一區塊或是騎乘時段,還在研擬,民眾騎乘電動滑板車的熱點區域都會納入討論範圍。不過業者認為,若設上路限制,將大幅限縮騎乘範圍。

對此,台北市交通局表示,雖然電動滑板車在國外許多城市早已被納入車輛管理,但是考量台北市交通密集、混合車流多,車道空間有限,而電動滑板車跟汽、機車速度差異過大,危險性高,才研擬在特定場域例外開放的可行性,或是評估畫設專屬車道。

圖:小米米家电动滑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