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降低車禍事故比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針對 2016 年至 2019 年 2 月份的肇事路段,分析出 12 處容易超速肇事地點,自今年 2 月份起開始,利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加強取締,除此之外,今年(2019)也將啟用區間測速機制,藉由自動舉發來維護台北市內隧道行車安全。

根據官方釋出的訊息指出,這 12 個易超速肇事路段包括仰德大道沿線、民權西路沿線、華中橋段、北安路段、市民大道沿線、水源快速道路段、塔悠路段、大度路沿線、木柵路沿線、羅斯福路沿線、內湖路及康寧路等路段,自 4/2 起開始加強勤務,利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等科技執法設備來進行違規超速取締,請用路人務必遵守路段速域。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