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機車 Gogoro 近日因車主將「吃到飽」方案用做商業用途,在網路上引發諸多討論,根據最新消息 Gogoro 已開始陸續發信通知用戶,若從事商業用途需於5月9日以前轉為商用資費方案,否則將因違反綁定合約而產生違約金。
根據通知信的內容,Gogoro 設定自即日起至 5 月 9 日為緩衝期,若用戶有商業用途需求,可透過 Gogoro Network 官網申請轉為商用資費方案。而自5月10日開始,若經舉證用戶未依照各資費方案限制從事商業行為,「無論騎乘公里數,」Gogoro 將依照電池服務合約將用戶變更為商用資費方案。
消費者將「吃到飽」方案用做商業用途確有違約的事實,但值得注意的是,合約中敘述如果使用騎到飽方案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 2 個月都超過 1,600 公里時,將被推定為商業使用,且 Gogoro 有權請求使用者提出非商業使用的相關證明文件,若無法提出,Gogoro 就可將使用者移入商用資費方案,且使用者不得拒絕。
法界與消基會方面對此提出質疑,認為 Gogoro 若要基於此主張消費者使用吃到飽方案是商用,卻將舉證責任轉給消費者並不合理。引述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日前接受中央社訪問之意見,他認為在法理上,風險控管較高者必須負舉證責任,以 Gogoro 系統資料收集能力,應該可以知道車主路線分佈,透過資料收集等來看車主是否違約,因此應該由 Gogoro 舉證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