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檢局於昨日(1/15)表示,該局已研擬電動機車充電站設備安全國家標準,預估下周預告,並預估明年(2021年)1月1日可正式上路,未來將列為強制性應施檢驗項目,Gogoro、光陽與三陽等業者,明年起須取得標檢局的國家標檢檢驗合格證明之後,才能設置充電站。
現行法規中,僅有經濟部工業局制定的產業標準,業者符合工業局的產業標準規範即可申請補助並設置充電站,但由於工業局的產業標準是站在輔導業者立場,透過產業標準的業者可申請補助,雖然多數業者都達到產業標準之後,才設置充電站,但產業標準沒有強制性,也不是應施檢驗項目,考量到電動機車產業日趨成熟,越來越多民眾騎乘電動機車,因此標檢局著手擬定國家標準,將輔導性質的產業標準,轉換為具有強制性的國家標準。
據了解,現階段研擬公告的國家標準,分為通則、固定式充電樁、交換式充電樁、通訊協定等四大項,與工業局的產業標準,內容差不多,但國家標準具有強制性,且未來會把充電站列為應施檢驗項目,也就是業者只要新設置或改設置充電站,都須通過國家標準,須取得標檢局的檢驗合格證明。
標檢局預定在農曆年前預告國家標準,並將辦理多場說明會與業者溝通,聽取業者意見並召開說明會、正式審議會確認後,屆時將正式對外公告,預計明年1月1日上路。至於新制上路前已設置的充電站則不需額外調整,值得注意的是,明年起只要變更充電站數量或是移置設定地點等都須符合國家標準才可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