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引發眾怒,根據法務部統計資料,酒駕的累犯率在三年來提高7%,顯示有加重處罰的必要,除行政院外,共有29位立委提案修法。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初審時表示,法條設計可讓老百姓知道,酗酒肇事可能會處死,酒駕行為有可能會變成殺人行為,有警惕效果。

在朝野多方協調與表決之後,立法院終於在 5/31 三讀修正《刑法》部分條文,規定曾犯酒駕、毒駕案件被判刑或緩起訴確定者,若於 5 年內再度酒駕肇事而致人於死者,可處以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若是導致重傷則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此前在 3 月份時,立法院已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對於拒絕酒測及酒駕的相關罰鍰,本次則是針對《刑法》中對酒駕再犯者的處罰進行修正,寄望能透過刑罰的增加來嚇阻酒駕再犯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