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駕照檢附照片標準放寬

交通部在 4月1日推動多項新交通政策,其中在駕照考核的部分,現行考駕照須檢附6個月內照片,後天起交通部參照內政部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相關規定,放寬為可用最近2年內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國際駕照規費與業務調整

外國人來台辦理國際駕照,停留天數超過30天須填具國際駕駛執照簽證申請書,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國際駕照簽證」。公路總局表示,這項業務以往都免費,但因審計單位發現根據《規費法》應要收費,計算成本後,後天起收取150元。

此外交通部也刪除申請國際駕照簽證業務須填寫紙本表、現役軍人不得考領職業駕駛執照等規定;汽車駕駛人因身心障礙、身體機能退化或其他個人因素,可申請註銷駕照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但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須於吊扣期滿後才能申請。

機車駕照遭吊扣或吊銷條件修訂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規定,機車駕照遭吊扣或吊銷後,騎乘輕型機車資格同時取消,不因擁有汽車駕照而解除,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未跟著修正,導致曾有民眾騎輕型機車紅燈右轉被開單,申訴後反遭加開6000元無照駕駛罰單,原來是該民眾機車駕照已遭吊扣,交通部因此也修正「道安交通安全規則」文字。